(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先至「本分署網頁(https://tcnr.wda.gov.tw/)/最新消息」點選「本分署113年8月27日工業電子職類聘用助理訓練師職缺1名公開徵才」,下載「報名參加113年8月27日【工業電子職類聘用助理訓練師】職缺人員簡歷表」,填妥簡歷表資料後,E-mail 至ejobmail@wda.gov.tw,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職務者姓名簡歷表;並請要求讀取回條以利確保信件有被讀取。 (二)另須檢具表件資料計有:(1)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橫書簡式,請填寫完整【包括需填妥簡要自述】,並於履歷表填表人欄位簽名,否則不受理。)(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印本。(3)與應聘職類相同或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影印本。(4)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印本(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無書面資料或工作證明書面資料未載明「職稱」及「工作內容」者,一律視同無工作經驗)。(5)英檢及格證明影印本(無者免附)。(6)本分署「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及聲明書」正本(請於頁末親自簽名)。 (三)與應聘職類「工業電子」相同職類包含:1.數位電子、2.儀表電子、3.電力電子;與應聘職類「工業電子」相關職類包含:1.視聽電子、2.電腦硬體裝修、3.工業儀器。 (四)紙本資料請於113 年9 月25 日前寄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人事室收(407254 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 號),信封請註明「應徵工業電子職類聘用助理訓練師職務」及白天聯繫電話(或手機號碼)及通訊地址(含郵遞區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報名。 (五)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通知參加甄試;經甄選錄取後,如發現資格不符或證件有偽造、變造情事,ㄧ律取消錄取資格;如報到後發現者,應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職,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若涉及刑責,由當事人自行負責;為響應環保節能政策,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貼妥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收件地址及收件人位置並請自行填妥),以利退還,如不取回書面應徵資料者,可免附回郵信封。 (六)聯絡電話: 04-23592181 分機1801 陳小姐,傳真電話: 04-23590881。工作內容請洽詢分機1256 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