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具英(外)語能力者尤佳: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3.持有與應聘職類相關之職業學校以上合格教師登記證書者且教學經驗2年以上。
(二)本職缺為「電腦數值控制機械」職類訓練師資,應具備相關專業知能,並取得CNC銑床(電腦數值控制銑床工)乙級以上技術士證,始符合條件。
(三)具有培訓技能競賽選手(技能競賽分區賽、全國賽或國際競賽)獲前三名及相關教學經驗者尤佳。
(四)無職業訓練師甄審遴聘辦法第
11 條不得遴聘之情形,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情形。
(五)工作年資採計至報名截止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