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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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機關(含學校單位)申請旨揭計畫受理期間自115年10月1日至115年10月31日止,請於該期間內檢附計畫書(請一併附可修正電子檔案),得採免備文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本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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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團體申請旨揭計畫採遇案辦理,自115年12月1日起受理至116年2月28日止,請檢附計畫書及相關文件(請一併附可修正電子檔案),得採免備文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本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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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作計畫審核及執行注意事項、相關計畫書及文件請至本分署全球資訊網(https://thmr.wda.gov.tw/為民服務-下載專區-就業服務相關下載-「臨時工作津貼計畫申請表單」)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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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計畫書及文件電子檔請寄至本分署承辦人,並請寄送後來電確認:楊先生分機1724、電子郵件信箱:kc38780617@wd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