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朋友 您好:
歡迎您使用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民意信箱,為維護陳情人及被陳情人權益,避免浪費行政資源,凡所有陳情內容應與民眾自身權益有關,請您務必於來信資料中填具真實姓名及聯絡方式(聯絡地址、電話或電子信箱),作為受理依據。若經本分署查證資料明顯不完整或資料不全或不實,本分署將不予處理,對於您填寫的資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規定,不對外公開或作為其他用途,僅提供承辦單位業務上聯繫使用。
(一) 依「行政程序法」第168條之規定,人民對於行政興革之建議,行政法令之查詢,行政違失之舉發及行政權益之維護得向主管機關陳情。
(二) 您反映內容涉及檢舉案件,為避免冒名或匿名檢舉,請留下您的個人資料,若經本分署查證不實,將不予處理。相關個人資料皆會保密處理,請您無須擔心。
(三) 為迅速回應您的建議、投訴事項,陳情內容如屬情緒表達、惡意攻訐謾罵等,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73條規定,本分署將不予處理。
(四) 另因您所反映內容(含個人資料)皆屬政府機關文書處理之規範,皆有留存之必要,若您欲刪除個人資料,將以停止蒐集、停止處理、停止利用之方式辦理,相關個人資料亦會保密處理,請您放心。
(五) 如果您一直無法寄出陳情信函,可能是您的電子信箱設定錯誤,建議您仔細檢視是否發生類似錯誤並重新發送一次信件到民意信箱或是可於上班時間每週一至週五8:00~17:00來電本分署03-4855-368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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