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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12-03-02
  •  檢核日期:110-03-16
  1. 雇主端
    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事業單位或團體,並提供符合具發展性、技術性、安全性、優於最低工資水準(2萬7千元以上,不含加班費、各項獎金及津貼)、優良勞動條件之優質職缺者。
  2. 青年端
    中華民國設有戶籍之高中職應屆畢業生,經學校辦理生涯輔導及初審作業後依規定向教育部提出申請複審通過,並由教育部提供推薦名單交由勞動部辦理就業媒合作業者。

申請資格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