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練推廣科
113-03-09
113-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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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各校招生甄選委員會訂定招生簡章之學(雜)費為主進行補助,其金額依身分別可分為: (一)一般生:二專、二技、大專校院四年制學制每人補助學費之50%,高職學制每人補助全額雜費。 (二)特殊身分者:依本計畫規定補助全額學(雜)費。 (三)本計畫學(雜)費補助款與其他政府單位補助僅能擇優領取,不得重複請領。
依各校招生甄選委員會訂定招生簡章之學(雜)費為主進行補助,其金額依身分別可分為:
(一)一般生:二專、二技、大專校院四年制學制每人補助學費之50%,高職學制每人補助全額雜費。
(二)特殊身分者:依本計畫規定補助全額學(雜)費。
(三)本計畫學(雜)費補助款與其他政府單位補助僅能擇優領取,不得重複請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