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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13-03-08
  •  檢核日期:113-06-17

身分認定方式

中高齡者:年滿45歲以上未滿65歲者。高齡者:逾65歲者。視身分證出生年月日認定。

身分證明文件

身分證。

本分署提供服務項目

  1. 推介合適之工作機會。
  2. 就業諮詢服務:如果當事人對於未來工作方向不清楚,由專業個案管理員提供一對一之專業諮詢。
  3. 結合或轉介相關資源排除就業障礙。
  4. 轉介就業促進研習活動或職業訓練,提升其求職技能。
  5. 推介臨時性工作:經求職登記後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協助推介就業,於求職登記日起14日內未能推介就業,就業服務機構得推介其至用人單位面試通過後,從事臨時性工作,並發給臨時工作津貼。
  6. 運用由「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協助其就業:由就業服務機構依相關辦法推介上述特定對象至申請多元方案之民間單位工作,以培養其工作能力。

各就業中心聯繫資訊

桃園就業中心 (106101日起委辦桃園市政府)
電話:03-3333005、傳真:03-3322276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9號

中壢就業中心(自105年3月1日起委辦桃園市政府)
總機: 03-4681106、傳真: 03-4681131
桃園市中壢區新興路182

竹北就業中心
總機:03-5542564、傳真:03-5542567
竹北市光明九路7-3

新竹就業中心
總機:03-5343011、傳真:03-5343013
新竹市光華東街56

苗栗就業中心
總機:037-358395、傳真:037-320236
苗栗市中山路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