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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先生未婚,扶養自已的父母親,參加職業訓練可否以「獨力負擔家計者」身分請問可以申領生活津貼嗎?

發布單位

綜合規劃科

發布日期

102-06-25

檢核日期

11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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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9


不可以,因未婚子女扶養直系血親尊親屬,尚屬一般性社會結構之現象,難謂需特定協助之就業弱勢族群。

依據99年05月20日職業字第 0990073372 號函辦理(https://laws.mol.gov.tw/FLAW/FLAWDOC03.aspx?datatype=etype&N2=0990073372&cnt=1&now=1&lnabndn=1&recordno=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