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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姐為外籍配偶,因我國籍配偶死亡,可否以外籍配偶身分參加職業訓練,並申請生活津貼?
發布單位

綜合規劃科

發布日期

102-06-25

檢核日期

113-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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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姐因我國籍配偶死亡致婚姻關係消滅,其原居留許可證仍合法有效者,參加職業訓練,仍可依規定申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