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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公共職業訓練期間,學員有哪些待遇?
發布單位

自辦訓練科

發布日期

102-06-24

檢核日期

113-02-15

點閱人氣

1728


1.學員參加職業訓練期間,除膳食、交通費須自行負擔外,其餘學雜費、材料費及勞保費均由政府公費負擔。
2.學員如符合特定身份者,可申請訓練生活津貼,每人每月基本工資60%,最長補助6個月;身心障礙者最長補助1年。
3.參加職業訓練的結訓學員,結業成績合格者,由分署頒給結訓證書。
4.職前訓練結訓後輔導參加專案技能檢定,檢定合格者發給技術士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