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促進科
99-06-08
113-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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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才廣告內容,應包括求才工作類別、人數、專長或資格、雇主名稱、工資、工時、工作地點、聘僱期間、供膳狀況與受理求才登記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名稱、地址及電話。雇主申請聘僱第二類外國人之招募時,應通知其事業單位之工會或勞工,並於事業單位員工顯明易見之場所公告之。(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