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目的】
為活化及開發中高齡及高齡勞動力,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重返職場繼續工作,並鼓勵事業單位積極進用,訂定「壯世代就業促進獎勵實施要點」,提供勞工獎勵最高6萬元及雇主職場支持輔導費30萬元。
【受理期間】
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申請條件】
一、年滿五十五歲以上或年滿四十五歲以上依法退休者(下稱壯世代勞工)。
二、僱用壯世代勞工之雇主。
三、前項所稱依法退休,指已領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公務人員退休金、教職員退休金、勞工退休金、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軍人退休俸(退伍金)或公營事業退休金。
【補助內容】
一、民眾端
(一)離開職場連續達三個月以上之壯世代勞工,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推介並穩定就業滿90日。
(二)全時工作者,每次3萬元,最高6萬元;部分工時工作者(每月薪資達月基本工資1/2以上),每次1.5萬元,最高3萬元。
二、雇主端
(一)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團體或私立學校,並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記者。
(二)僱用每滿30日,補助雇主每人3千元,最高3.6萬元,同一雇主每年最高補助30萬元。
【諮詢窗口】
- 客服專線:0800-777-888 (週一至週五(不含國定假日)08:30~18:30)。
-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一)桃園就業中心(委辦桃園市政府)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9號 電話03-3333005
(二)中壢就業中心(委辦桃園市政府)
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新興路182號 電話03-4681106
(三)竹北就業中心
地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9路7-3號 電話035-5542564
(四)新竹就業中心
地址:新竹市北區光華東街56號 電話035-343011
(五)苗栗就業中心
地址:苗栗縣苗栗市中山路558號 電話037-358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