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應備文件如下:
(一)申請表。
(二)申請補助計畫書。
(三)章程。
(四)立案證書影本。
(五)法人登記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六)負責人當選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七)其他應備文件。
前項申請補助計畫書內容包括下列項目:
(一)計畫目標。
(二)主(協)辦單位。
(三)辦理時間(或期程)、活動地點、課程表。
(四)服務對象、人數。
(五)計畫內容及執行方式。
(六)預期效益。
(七)經費概算表(包括項目、單位、數量、單價、預算數、申請補助金額及備註等項)及經費來源(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及向各機關申請補助之項目、金額、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