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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年度「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第4次受理申請期間
發布單位

桃園就業中心辦公室

發布日期

113-02-26

檢核日期

113-04-16

點閱人氣

94


一、依據「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第6點規定辦理。

二、本計畫受理事業單位申請期間自113年4月8日(星期一)起至同年5月3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

三、事業單位執行訓練計畫期間應於核定之次日起至當年度11月25日前辦理完畢。

四、有意申請者,應向所在地之本署所屬分署提出申請,桃竹苗分署服務轄區如下:桃園市、新竹縣市、苗栗縣。

五、相關申請須知及資料請至本分署網站(https://thmr.wda.gov.tw/cp.aspx?n=DF10D71E04D27B65)業務專區-職業訓練-補助訓練-補助在職訓練-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查詢。

六、聯絡電話:02-23660812#335~339或03-4855368#1906~1909、#1911~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