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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分署113年度「接受委託辦理訓練」第二次受理申請。
發布單位

自辦訓練科

發布日期

113-02-06

檢核日期

113-07-12

點閱人氣

112


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接受委託辦理訓練實施要點。

公告事項:

一、計畫緣起:為協助提升生產技術及服務水準,接受政府機關、公民營事業機構、學校及團體等之委託,辦理各類職業訓練,惟受理委託之職類以不影響本分署年度訓練計畫為原則。

二、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訓練員額額滿為止(年度訓練員額60人)。

三、申請單位:政府機關、公民營事業機構、學校及團體(以下簡稱委託單位),立案於桃竹苗地區之委託單位優先。

四、申請方式:於訓練員額額滿為止前(以郵戳為憑)填具申請書郵寄本分署收發室(地址:326020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851號自辦訓練科-李先生),本分署於收件後2週內回復審查結果。

五、辦理時程:自113年3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六、訓練職類:本分署「能源服務」、「機電服務」、「物流服務」、「創意設計」、「建築設計」、「觀光休閒」、「機械設計」、「資訊服務」等八大職群。

七、訓練方式、收費標準及申請表等注意事項(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