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接受委託辦理訓練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 計畫緣起:為協助提升生產技術及服務水準,接受政府機關、公民營事業機構、學校及團體等之委託,辦理各類職業訓練,惟受理委託之職類以不影響本分署年度訓練計畫為原則。
- 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3年2月1日止。
- 申請單位:桃園市、新竹縣(市)、苗栗縣政府機關、公民營事業機構、學校及團體(以下簡稱委託單位)。
- 申請方式:於113年2月1日前(以郵戳為憑)填具申請書郵寄本分署收發室(地址:32651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851號自辦訓練科李先生),本分署於申請日截止後,綜合評估後於2週內回覆。
- 辦理時程:自113年2月15日起至113年12月30日止。
- 訓練職類:本分署「能源服務」、「機電服務」、「物流服務」、「創意設計」、「建築設計」、「觀光休閒」、「機械設計」、「資訊服務」等八大職群。
- 另訓練方式、收費標準及申請表等,請詳注意事項(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