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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青年就業方案第二期-產業新尖兵計畫
發布單位

訓練推廣科

發布日期

112-07-10

檢核日期

113-04-16

點閱人氣

525


一、目的:為協助青年掌握國家產業發展契機,引領取得 5+2 產業及具發展前景之製 造產業之關鍵技術能力,以協助青年就業。
二、對象:15 歲至 29 歲之本國籍失業或待業青年。(以課程開訓日計算)
三、訓練單位: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其委辦單位、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捐助之財團法人、依法立案之工業團體、商業團體、大專院校。
四、訓練職類應符合促進五加二產業創新計畫之發展,可分為電子電機、工業機械、數位資訊、綠能科技及國際行銷企劃等五大領域領域。
五、青年參加步驟
(一)登錄資料:青年申請本計畫前,應登錄為「台灣就業通」會員(電子郵件將作為後續訊息發布通知重要管道,請務必確實填寫),並完成「我喜歡做的事」 職涯興趣探索測(https://exam.taiwanjobs.gov.tw/jobexam/L03/L0301 )。
(二)確認資格:於本計畫專區下載或列印「報名及參訓資格切結書」,閱覽切結書及相關須知後加以簽名或蓋章,並交予訓練單位 (https://elite.taiwanjobs.gov.tw/)。
(三)先行繳交1萬元訓練費用(以下簡稱自付額)予訓練單位。
(四)參訓回報:由訓練單位依錄訓名單進行線上回報作業。
六、補助額度:最高補助訓練費用10萬元。(包含學員自付額)
七、補助方式:
(一)訓練費用10萬元內扣除自付額後之其他訓練費用由勞動部先行墊付。
(二)青年取得課程結訓證書及出席時數達總訓練時數2/3以上,且於結訓日次日起90日內依法投保就業保險者,則可向分署申請自付額1萬元補助。
八、受理窗口
桃竹苗分署:(03)485-5368分機1320~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