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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年度「小型企業人力提升計畫」受理申請期間及提供服務期間
發布單位

桃園就業中心辦公室

發布日期

112-12-27

檢核日期

113-04-16

點閱人氣

76


一、依據:「小型企業人力提升計畫」第5點。

二、旨揭計畫受理申請期間自112年12月16日(六)起至113年10月31日(四)止(以郵戳為憑),符合政府推動之政策性產業、近三年曾獲經濟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有關引進新技術、購置新設備、投資研究發展或新創研發等補助或核定,及分署區域運籌資源衡平性考量產業或地區之企業,得優先提供服務,惟經費額度用罄時即不再受理申請。

三、計畫所提供之輔導服務與訓練課程辦理期間,自受理申請開始至112年11月15日(五)止。

四、企業應向所在地之本署所屬各分署提出申請,桃竹苗分署服務轄區範圍如下:桃園市、新竹縣(市)、苗栗縣。

五、申請系統網址:https://onjobtraining.wda.gov.tw/

六、聯絡電話:02-23660812#335、#336、#337、#338、#339或03-4855368#1904、#1906、#1907、#1908、#1910、#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