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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年度「充電起飛計畫」受理申請期間
發布單位

桃園就業中心辦公室

發布日期

112-12-27

檢核日期

113-04-16

點閱人氣

102


一、依據:「充電起飛計畫」第52點規定。

二、充電起飛計畫受理申請期間自112年12月1日(五)起至113年10月16日(三)止(以郵戳為憑)。

三、事業單位之訓練課程於訓練計畫核定之次日起(訓練計畫於前一年度即核定者,於當年度一月一日起,始得辦理訓練)至當年度十一月二十五日止之期間內辦理完竣。

四、本計畫補助經費額度用罄時,本署所屬各分署得公告備取且不再受理申請,並依申請順序核定備取序位。

五、有意申請者,應向所在地之本署所屬分署提出申請,桃竹苗分署服務轄區如下:桃園市、新竹縣市、苗栗縣。

六、申請系統網址:https://onjobtraining.wda.gov.tw/

七、聯絡電話:02-23660812#335、#336、#337、#338、#339或03-4855368#1906、#1907、#1908、#1909、#1911、#1912、#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