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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年度「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受理申請期間
發布單位

桃園就業中心辦公室

發布日期

112-12-27

檢核日期

113-04-16

點閱人氣

193


一、依據「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第6點規定辦理。

 

二、「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受理事業單位申請期間如下

第一波公告自112年12月1日(五)至同年12月31日(日)止(以郵戳為憑)、

第二波公告自113年1月29日(一)至同年2月23日(五)止(以郵戳為憑)、

第三波公告自113年3月4日(一)至同年3月29日(五)止(以郵戳為憑)、

 

三、本計畫補助經費額度用罄時,分署得公告備取且不再受理申請,並依申請順序核定備取序位。

 

四、事業單位執行訓練計畫期間應於核定之次日起至當年度11月25日前辦理完畢。

 

五、有意申請者,應向所在地之本署所屬分署提出申請,桃竹苗分署服務轄區如下:桃園市、新竹縣市、苗栗縣。

 

六、相關申請須知及資料請至本分署網站(https://gov.tw/f3X)業務專區-職業訓練-補助訓練-補助在職訓練-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查詢。

 

七、聯絡電話:02-23660812#335、#336、#337、#338、#339或03-4855368#1906、#1907、#1908、#1909、#1911、#1912、#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