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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發布日期

113-12-20

檢核日期

114-01-14

工作地點

臺南市官田區二鎮里工業路40號

報名期間

即日起至114年1月20日止

徵才條件


(一)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具英(外)語能力尤佳:

  1.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之數位電子乙級技術士證及無人機操作證(2~15KG專業高級Ia操作證G1或G2或G3),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2. 國內外大學畢業,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之數位電子乙級技術士證及無人機操作證(2~15KG專業高級Ia操作證G1或G2或G3),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7年以上者。

(二)應試者應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具雙重國籍者,錄取後須依國籍法第 20條規定放棄外國國籍,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始准予辦理報到進用;如於錄取後查覺未放棄外國國籍,一律取銷錄取資格,考生不得異議。

(三)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

  1. 動員勘亂時間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2.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3. 依法停止任用。
  4.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5.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6. 本機關長官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用人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工作項目


(一)辦理訓練計畫擬定與有關訓練品質績效管理、檢討及提昇事項。

(二)辦理程式設計職類進階訓練課程及教材之研發、推展事項。

(三)辦理訓練教學工作、學員輔導及支援技能檢定場之維護管理事項。

(四)主(協)辦技能競賽選手培訓事項。

(五)主辦國際合作訓練相關事項。

(六)配合國家產業政策辦理課程開發及教學。

(七)辦理相關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報名方式

(一)意者請至本分署網站(網址:http://yct168.wda.gov.tw/)訊息中心/分署招募項下,下載「應徵程式設計職類聘用副訓練師基本資料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及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及聲明書」並填具相關資料,其中基本資料表請先email至lsy@wda.gov.tw,並要求讀取回條以利確保信件有被讀取。(二)請於114年1月20日前將以下資料寄至本分署以郵戳為憑(如親自送件至本分署者,以收發室收件章戳為憑):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正本(A4直式橫書,繕打300字自傳,於頁末簽章)。 2.本分署「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及聲明書」正本(請於頁末簽章)。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以國外學歷報考者,應繳驗下列證件:經我國駐外館處或國內公證人驗證之畢業證書中文譯本有關就學期間之入出境資料,請先劃記,俾利加速審查作業成績單影本及中文譯本)。 4.技術士證、無人機操作證影本。 5.所需工作證明影本(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無書面資料或工作證明書面資料未載明「職稱」及「工作內容」者,一律視同無工作經驗)。 6.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蓋章,上述文件請依序排放,並以長尾夾固定於左上方,寄本分署人事室收(地址:720201臺南市官田區二鎮里工業路40號,信封封面加註「應徵程式設計職類聘用副訓練師及連絡電話」),請務必在報名文件寄出2-3天後,主動與本分署聯絡,以確認報名文件是否已順利送達,逾期不受理。(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通知參加甄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經甄選錄取後,如發現資格不符或證件有偽造、變造情事,ㄧ律取消錄取資格;如報到後發現者,應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職,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若涉及刑責,由當事人自行負責;為響應環保節能政策,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以利退還。(四)連絡電話:(06)698-5945分機1246人事室林小姐。

備註

詳情請參閱徵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