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營造友善工作環境,協助員工減緩因身心障礙、年齡增長或產業變動等因素 所致工作障礙,增進其工作效能,促進其穩定就業。每一申請個案每人每年補 助金額以新臺幣(以下同)十萬元為限。但另有特殊需求,經公立就業服務機 構或地方政府專案評估核准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