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助內容
(一)與雇主、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人力規劃、運用相關活動
(二)諮詢服務
(三)盤點並開發工作機會服務
(四)開發人才服務
(五)轉介服務
(六)聯繫會報
二、補助經費項目
(一)人事費:包括工作人員費、兼職人員費、相關人力保險費及退休金提撥、鐘點費、諮詢服務
費、出席費、旅運費等。
(二)業務費:包括場地費、場地佈置費、餐費、茶點、書籍資料印製費、空間設備費、公共意外
險等。
(三)管理費
(四)雜費
(五)其他
三、補助經費上限
個別受補助之補助金額上限:每案原則最高補助新臺幣(以下同)一百萬元。其中提案申請第六點第一項第一款及第六款之項目,每場活動最高補助二十萬元。
四、審查方式
書面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