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更新日期:113-11-07
  •  檢核日期:113-09-04

為鼓勵雇主持續僱用高齡者,落實在職中高齡及高齡員工穩定就業。雇主留用次年將滿65歲員工時可提出申請資格,待申請符合資格及連續僱用6月以上即可提出申請補助費用,雇主僱用每位員工最高補助18個月,共計25萬8,000元整。

計畫承辦人:呂小姐(03-5583-456 #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