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助額度:前3個月補助訓練單位每人每月以新臺幣1萬2千元為上限;第4個月起至第6個月每人每月以新臺幣6千元為上限。。
(二)計算方式:
1.每月給付學員薪資未達新臺幣3萬4千元者,訓練期間以3個月為限,補助最高3萬6千元。
2.每月給付學員薪資達新臺幣3萬4千元以上者,訓練期間以6個月為限,補助最高5萬4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