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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14-07-21

(一)申請期間:前一年度12月1日起至當年9月30日止。


(二)申請單位應於計畫受理期間內,透過本署建置補助企業辦理員工訓練計畫網(https://onjobtraining.wda.gov.tw/)提出年度訓練計畫,並於完成上傳程序之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檢具相關文件向雇主所在地之本署所屬分署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