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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13-03-20

以國內訓練單位公開招訓之訓練課程為限,且須依雇主經營發展及所僱用之中高齡及高齡者穩定留任之需要規劃。

 

訓練課程範圍如下:

(一) 研發及創新能力。
(二) 資訊運用及技術提升能力。
(三) 提升作業系統及生產專業技能、證照認證。
(四) 經營管理、專業語文。
(五) 企業內部講師訓練課程或數位教材製作訓練課程。

 

課程屬 學分班、 數位學習課程、 事業單位依法規定應辦理之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課程、派赴國外參加之訓練或講習、 於中華民國以外地區辦理之課程、 其他經分署審核認定課程內容與員工工作所需技能無涉等情形之一者,不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