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失業青年釐清職涯發展方向、提升求職技巧,並運用工作卡(職涯履歷表)展現個人就業優勢,以解決青年尋職困難問題。
本國籍15歲至29歲青年,未就學、未就業,且失業期間連續達6個月以上者。
(一)符合資格之青年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提出申請參加計畫。
(二)青年在完成深度就業諮詢後,於計畫規定就業時點之90日內就業為正職工作,且連續受僱同一雇主達90日以上並依法參加就業保險,則可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發給尋職就業獎勵金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