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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因應疫情協助專區
  •  更新日期:111-12-13
  •  檢核日期:112-11-10

一、措施目的

協助失業青年釐清職涯發展方向、提升求職技巧,並運用工作卡(職涯履歷表)展現個人就業優勢,以解決青年尋職困難問題。

二、適用對象

        本國籍15歲至29歲青年,未就學、未就業,且失業期間連續達6個月以上者。

三、辦理方式及申請程序

(一)符合資格之青年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提出申請參加計畫。

(二)青年在完成深度就業諮詢後,於計畫規定就業時點之90日內就業為正職工作,且連續受僱同一雇主達90日以上並依法參加就業保險,則可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發給尋職就業獎勵金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