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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13-03-20
  •  檢核日期:112-11-07

為激發在職勞工自主學習,鼓勵其參加在職訓練,以提升知識、技能及態度,累進個人人力資本,結合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大專校院、依法設立並經許可或登記之職業訓練機構、依法設立之勞工團體、工業團體、商業團體、農民團體、漁民團體、研究機構、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等相關團體,提供多元化實務導向訓練課程,並給予訓練費之補助,以促進在職勞工主動學習,累積個人人力資本,以達提升國家整體人力資本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