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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13-06-14
  •  檢核日期:113-06-14
  1. 由符合「亞洲矽谷」、「智慧機械」、「生醫產業」、「綠能科技」、「循環經濟」、「5G產業」、「資安卓越產業」及「國防產業」等國家重點產業之企業提供中階以上訓練崗位。
  2. 訓練總時數不得低於320小時,由企業指派資深員工擔任職場導師,協助學員做中學及以學員雙週誌記錄訓練成果,並安排學員於部門及職位間輪調。
  3. 企業應先行聘僱參訓學生,依法給付工資,並為學員投保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提撥勞工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