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以下簡稱本署)為落實就業服務法第十八條規定,協助青年職涯規劃、職業探索與就業準備及提供就業服務,特訂定本計畫。
(二)本計畫服務對象為十五歲以上二十九歲以下青年,以大專校院應屆畢業具就業意願者為優先。
(三)計畫洽詢窗口:高小姐(03)485-5368 分機 1216
電子郵件:haowen@wd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