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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13-03-18
  •  檢核日期:113-03-06

為積極鼓勵民營機關(構)僱用退休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傳承專業技術及經驗。雇主依單位營運策略及發展需求,由所僱用依法退休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傳承專業技術及經驗補助,提供實務技術指導或擔任教育訓練講師等措施,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補助。每位受僱用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每年最高補助雇主新臺幣10萬元,每位雇主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50萬元。

計畫承辦人:蔡小姐(03-5583-456 #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