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依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以及推動職務再設計服務計畫
目的:為營造友善工作環境,協助員工減緩因身心障礙、年齡增長或產業變動等因素所致工作障礙,增進其工作效能,促進其穩定就業。每一申請個案每人每年補助金額以新臺幣(以下同)十萬元為限。但另有特殊需求,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地方政府專案評估核准者,不在此限。
計畫承辦人:銀髮中心藍小姐(03-5583-456 #202)
竹北就業中心:謝小姐(03-5542564 #3213)
新竹就業中心:陳小姐(03-5343011 #5233)
苗栗就業中心:徐小姐(037-358395 #6212 )
桃園就業中心:李先生(03-3333005 #223)
中壢就業中心:陳小姐(03-4681106 #250 )
請注意: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前段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申請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據實表明身分關係。又依同法第18條第3項規定,違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