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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13-03-18

目的

為協助精神障礙者就業,整合網絡資源,增進就業服務量能,協助其進入職場

協助對象

本計畫所稱精神障礙者,指年滿15歲以上有就業需求及意願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障礙類別為第1類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且「ICD診斷」欄位之代碼為【12】。
  2. 具精神疾病診斷或領有精神疾病重大傷病證明。

實施方式

分署為提供精神障礙者個別化、多元化就業服務及協助措施,結合相關協辦單位,辦理以下事項:

  1. 透過一案到底個別化就業服務,全程陪伴精神障礙者,並於其就業後持續追蹤就業狀況,掌握就業情形。
  2. 依據精神障礙者之就業能力,連結地方政府依現行作法提供多元化就業服務:
  3. 對於具有就業意願及就業能力,且能獨立在競爭性就業市場工作之精神障礙者,提供求職登記、推介就業、諮詢服務、協助媒合工作機會。
  4. 對於就業能力尚不足以獨立在競爭性就業市場工作之精神障礙者,提供個別化之就業安置、訓練及其他工作協助等支持性就業服務。
  5. 對於具有就業意願,就業能力不足,無法進入競爭性就業市場,需長期就業支持之精神障礙者,依職業輔導評量結果,提供庇護性就業服務。
  6. 提供精神障礙者創業諮詢輔導及創業研習課程等相關資訊。

洽詢窗口-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特定對象及學員輔導科
如電話未能接洽,還請先以e-mail通知,人員將盡快與您聯繫、回覆。
陳小姐 (03)485-5368分機1704 white913@wd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