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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13-03-11
  •  檢核日期:113-06-14

       1. 15 歲至 29 歲之本國籍失業或待業青年。(以課程開訓日計算)

       2. 參加本計畫之青年於訓練期間不得為在職勞工、自營作業者、公司或行(商)號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