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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13-03-19
  • 與受僱之事業單位達成協議,同意減少正常工時區間且符合補助對象資格。
  • 參訓勞工於前點規定時段內參加訓練課程,得依實際參訓時數申請補助訓練津貼。
  • 參訓勞工應於參加訓練日前,檢具下列文件配合分署辦理資格審查:

      (一)申請表件。

      (二)身分證明影本。

      (三)勞工保險投保明細。

      (四)與雇主約定減少正常工時之證明文件。

      (五)其他經分署認定必要之相關文件。

  • 參訓勞工因故無法取得前項第四款之證明文件者,得以切結書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