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以下簡稱本署)為落實就業服務法第十八條,協助國、高中階段學生及早規劃個人職涯,瞭解並認識就業市場發展趨勢,提升就業準備力,特訂定本計畫。 (二)服務對象:轄區內各國、高中學校及其學生。衡酌就業需求之迫切性,以高中為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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